2020年度我市被国家确定为生猪调出大县,获得奖励资金497万元。为科学有效使用奖励资金,调动生猪养殖企业积极性,支持生猪产业恢复发展,支持良种繁育,促进我市生猪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发展,依据国家对本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市生猪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合理使用,着力加快我市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标准化提升,强化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保障质量安全,构建新型生猪生产长效机制,促进产业转型、养户增收。

  二、奖励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生猪生产发展实际,确定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老旧种猪场标准化改造,支持晋汾白猪场完善育种设施、配套粪污处理系统,鼓励支持引进繁育晋汾白猪,支持无抗绿色养殖保健新产、新技术;重点支持省级种公猪站开展高品质精液生产、推广高效繁育技术服务;支持晋汾白猪养殖与小杂粮生产加工链接、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支持晋汾白猪繁育推广、发展乡村振兴产业。

  申报范围:规模猪场、种猪场、种公猪站和供精站。

  一是重点支持自动饲喂系统、自动饮水系统、自动清粪系统及生产经营管理智能化系统等先进设备和圈舍环境调节及节能改造绿色养殖等,以促进和示范带动全市生猪产业转型发展,标准化规范化生产。

  二是加强对优质品种的引进力度,重点扶持各类种猪场良种引进,选择适合本地产业发展,且国内优良品种。支持市家畜改良站种公猪的淘汰更新。重点支持省级种公猪站精液生产、公猪饲养更新,以保障省级种公猪站正常运转。积极推进中药保健和绿色健康养殖以不断提升我市生猪生产水平和肉品品质。

  三、组织申报

  2020年度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项目,由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会同财政局组织申报和实施,并将项目申报、实施结果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养殖场(户)土地使用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土地使用规划,不得位于法规、条例禁止区域。

  2.种猪场必须具有县级以上(含县级)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防疫、规划、养殖及环保登记等手续齐全。

  3.省级原种猪场、省级种公猪站、晋汾白猪核心场及扩繁场等以有关审核确认文件为依据。

  4.规模猪场生猪年出栏3000头以上;种猪场基础母猪存栏不低于300头;种公猪站公猪存栏不低于80头。

  5.申请场遵守畜牧兽医有关法律法规,近3年无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件和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二)申请场需提供以下资料

  1.《畜禽养殖备案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年度内(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的养殖档案。

  5.年度内(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的生猪出栏头数。

  6.养殖场土地手续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7.申报猪场项目建设方案内容。

  各养殖场户到所在乡镇兽医站领取申报表进行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

  四、项目建设管理

  (一)项目单位要主动接受财政、畜牧兽医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畜牧兽医部门主要负责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建设,不得改变项目建设内容。

  (三)项目建设单位的资金管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本项目补助资金按照批复文件规定程序执行。

  (四)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各类档案资料,并规范保存。

  五、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单位进行自验并向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畜牧、财政共同组织成立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待整改完成后再行验收。随后形成项目验收报告后,按规定程序进行补助资金兑现。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合理使用、规范运转,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财政、畜牧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高平市2020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励资金的安排使用、组织协调和重大工作调度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的具体落实和日常工作。

  (二)强化奖励资金使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要立足自身职责,密切配合,做好奖励项目的选定、资金使用监管等各项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强化奖励资金使用监管,健全各项财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合理使用。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奖励内容的筛选、把关和监督指导工作,确保建设内容符合项目要求,做好有关生猪生产基础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申报单位要自觉接受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管,严格按照申报内容积极准备,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是国家为稳定市场供应,调动地方发展生猪生产,发挥主产区区域优势,提升生猪主产区综合生产能力,转变养殖发展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政策氛围,确保养殖户对奖励政策全面了解,切实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

                                        

高平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高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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