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安部,各高校,各科研院所,晋煤集团、兰花集团、天泽集团,各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各相关中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家库,充分发挥产(行)业专家在专项资金、发展规划、课题研究等各类评审、咨询、决策中的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作用,我局决定公开向社会征集产(行)业领域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主要从重点企业、高校院所、会计事务所、产业联盟、技术中心、创新中心、工程中心、行业协会和创投机构等单位中征集专家。征集范围分为产业领域和专业领域。产业领域包含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物联网、通信技术等)、3D打印装备及增材制造、铸造及装备制造、光机电、煤化工、物流、煤炭、煤层气、新材料、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食品、纺织、人工智能、大数据、数字经济、云计算、区块链、工业互联网、5G(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应用产业)、钢铁、建材、有色金属、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等。专业领域包
含智能制造、工业设计、服务型制造、企业管理、经济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财务审计、创业投资等。
二、服务内容
专家主要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和保障,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参与两化融合、技术改造等项目评审工作;
(二)参与工信课题、规划、政策文件的评审论证工作;
(三)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
(四)参与其他咨询论证工作。
三、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认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职责;
2.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专业的学术判断力,熟悉相关政策,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发展情况;
3.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评审、咨询、审计等工作;
5.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较重及以上信用不良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
(二)具体条件
1.企业专家。所在企业为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国家单项冠军企业;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是企业专利、软件著作权的主要完成人;担任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主要成员。
2.高校院所专家。长期从事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参与过企业横向课题研发,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3.财务专家。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科研院所、企业等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4.创投机构专家。所在创投机构投资业绩突出;参与并主导的企业在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四、征集程序
专家征集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方式,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入库专家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将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技术职称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按产业和专业领域方向报市工信局相关业务科室(见附件2);
(二)市工信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受理、审核、把关与自身产业和专业领域相关的专家申请资料,初步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并将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市工信局信息化科;
(三)市工信局信息化科汇总各业务科室推荐的拟入库专家名单,报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拟入库专家,并将名单通过局门户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专家批准入库。
五、专家管理
(一)市工信局开展项目评审、课题立项、咨询论证等工作,将从专家库中遴选专家。专家在参加相关工作时,按规定标准获得相应费用。
(二)入库专家应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履行专家职责,对无故不参加或多次不参加评审活动、违反评审纪律以及表现不良的专家,将采取剔除出库等方式进行处理,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已入库专家信息进行更新和补充,定期查看评审专家评审记录,及时调整不适宜继续承担评审工作的专家。
六、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开发区经安部,局相关业务科室应充分发动企业、高校院所、行业协会(联盟)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进一步充实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家队伍。
(二)每家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国家单项冠军企业、会计事务所可推荐2~3名专家;高校院所、创投机构专家不限名额。
(三)市工信局相关业务科室按照职能分工,推荐的每个产业和专业领域专家应不少于20名,更新补充本科室专家名单,从而满足后续专家抽取要求和需求。
本次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
附件:1.专家入库申请表
2.各相关业务科室联系方式
3.推荐入库专家汇总表
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