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教育)局,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晋市政办〔2018〕48号《晋城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文件精神,现就申报晋城市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晋城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9年通过认定,目前运转正常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奖励内容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晋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交企业名称变更工商核准材料);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申报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3份 (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电子版,报送至所属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2.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和签字盖章,填写《晋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盖章后,将企业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各一式2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   kjjgyk2198230@163.com。

3.申报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凡认定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申报。企业申报时需同时填报《晋城市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4. 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晋城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张国宾 李海先

联系电话:0356-2688003

电子邮箱:kjjgyk2198230@163.com

附件1:晋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xls

附件2:晋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3:晋城市科研诚信承诺书.doc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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