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教育)局、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市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成果供给端与需求端的精准对接,经研究决定建立我市科技成果信息库,面向全市征集近年来形成的各类科技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17年以来形成的各类科技成果。主要包括:
(一)已登记的科技成果或已授权并实施转化的发明专利;
(二)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
(三)获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
(四)各类企事业单位自主研发产生的先进科技成果;
(五)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西赛区)产生的获奖项目成果;
(六)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携带的科技成果;
(七)其它来源的科技成果;
符合上述要求的同一科技成果只填报一次。
二、科技成果入库要求
(一)成果权属明确。入库的科技成果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清晰的权属划分,原则上科技成果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基本信息不涉及关键核心技术)可向社会公开,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二)符合产业政策。入库的科技成果应符合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规划和产业扶持政策。
(三)应用类科技成果应具有一定成熟度、市场预测前景好,已形成或预期可形成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填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科技(教育)局、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市直有关单位指导和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科技成果的征集工作,按要求填报材料,并负责审核成果的真实性,于5月30日前统一将《晋城市科技成果信息表》(附件1)和《晋城市科技成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同时发送电子版)。
(二)科技成果相关材料(科技奖励证书、成果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效益证明等)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四、联系方式
晋城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贾文娟 李闫燕
联系电话:0356-2688002
邮 箱:jckjjcgk@163.com
地 址:晋城市泽州路851号农业大厦739室
责任编辑: 常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