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教育)局,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关于围绕“12大基地”建设进一步深化市校合作的行动方案》(晋市办字〔2021〕26号),推进晋城市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就组织申报晋城市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与高校签署有法律约束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协议。协议应有明确任务分工、经费投入、利益分配等内容。

3、建有已通过国家、省、市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

4、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具有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周边地区或行业发展。

二、申报材料

1、晋城市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申报书(详见附件1);

2、晋城市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

3、申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与高校签署的有法律约束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协议证明资料;

5、创新平台认定和运营相关资料;

6、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证明等其他相关资料。

三、申报程序、时间和受理方式

1、材料报送。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五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后连同汇总表(归口管理部门提供)一并报送至市科技局。

2、采取常态化申报和集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本批集中申报受理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2日。

报送地址:晋城市泽州南路851号农业大厦739办公室。

受理科室: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联 系 人:李闫燕、贾文娟

咨询电话:0356—2688002

附件1:晋城市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申报书.doc

附件2:晋城市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晋城市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管理办法.docx

 

晋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1日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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