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给予补贴的通知》(晋市人社函〔2021〕90号)精神,继续对2020年1月1日以后,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8月16日至9月30日为第二批补贴申报时间,请相关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职工或职工个人积极申报。
联系人:郭大勇
联系电话:2199488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0日